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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就业困难群体社保补贴政策是针对该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以下是对该政策及金额的详解:
一、政策对象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年满45周岁至55周岁的失业人员;
(2)残疾失业人员:指持有残疾证的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中没有就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指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
1.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之和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比例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个人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之和举报 -
补贴金额:
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并从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请。
>>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ah.gov.cn)
咨询电话: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58-2282679
>>阜阳什么情况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阜阳颍东就业困难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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